不可调和-《假小子》
第(2/3)页
怎么和你以前找别人谈谈的模式不一样啊?
陆遥此时黑着脸,凶神恶煞的,王淼识趣的闭嘴,不敢再搭腔。
李明珠这回和陆遥谈谈之后,陆遥好似听进去了一点,也可能是腿瘸了,除了指使她跑腿,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李明珠没怎么反抗,其一是陆遥的瘸腿全是自己那一脚送的,其二是跑跑腿不耽误她上课预习的时间。
至少陆遥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让他的狗腿子二话不说就把李明珠拉走。
九月半的时候,陆遥那瘸腿好了,又开始故态复萌,找李明珠麻烦。
李明珠不胜其烦,能躲则躲,躲到了迎新晚会。
迎新晚会就是李明珠和陆遥高中孽缘开始的地方,半个月里,高智商的李明珠夜夜懊悔自己那一脚,要是没踹指不定就没这么事儿了。
陆遥就在这个孽缘晚会里,出了一把风头,可谓是风光无限。
李明珠搬着凳子坐在操场上,她落在班级队伍的正中间,看晚会也扳着张死人脸,陆遥上台的时候,她也没有惊讶。
李明珠给陆遥补课的那个暑假,在陆遥的书房里看到过一把小提琴,她那时候只当陆遥中二病买回来装个逼用,这唱个歌都跑掉的二百五,哪儿还有这么高尚的情操,能拉小提琴了。
结果陆遥还真会拉小提琴。
拉的一本正经,深情款款,把台下一帮学姐学妹拉的春心萌动,高喊要嫁。
李明珠就这样双手抱臂,面无表情的听完了陆遥的节目,听到最后也没听清楚他拉了个什么玩意儿,总之比先前那个锯木头的水平高出一大截。
在她印象里,弹钢琴,拉小提琴,总是激情澎湃,披散着头发,拉到兴起,能把自己从高雅的艺术家拉成朋克的摇滚歌手,脑袋晃荡的越厉害的,拉的就越好。
这是李明珠不高的艺术细胞能理解的艺术行为。
陆遥却拉的斯斯文文,安安静静,和他本人的性格差了十万八千里。
迎新晚会结束,还剩下一节晚自习,学校马不停蹄的把学生像赶羊似的往教室里赶,深怕错过了最后一节晚自习的时间。
众人一听回去还要上课,颓的颓,萎的萎。
“我靠,直接回宿舍不好吗!”
顾小飞抱怨道。
李明珠走在队伍末尾,听到前面的哀嚎声此起彼伏,比晚会上大合唱的歌声还真情实感。
操场五个出口,每个出口都有学生会和稽查队看守,一部二部学生会合并之后,裁剪了不少部门,还没来得及把新生训练好了提上来用,此时看去,到先用上了稽查队的人。
稽查队就是从艺术班出来的,以暴制暴的学生组织。
一个两个长得人高马大,是些十足的校园混混。
漂亮的女生走过去,出口处的几个稽查队的男生立刻吹上口哨,搔首弄姿,媚眼抛的眼皮子都能抽筋。
李明珠低调行事,隐藏在黑暗的学生群中,企图蒙混过关。
二十分钟前,陆遥给她发短信,让她到林荫道等着:林荫道是操场和篮球场中间的小道。
陆遥的指令,对李明珠而言,百分之八十都是放屁。
她的眼球系统可以自动过滤和陆遥相关的一切。
然后李明珠已经低调的令人发指了,走过出口的时候,还是被稽查队的逮住了。
“等下,你过来,让后面的同学先走。”
李明珠道,“我和他们一起走。”
“别,我们有点儿事和你说。”
稽查队其中一人笑道,“别让我们为难呀,学长。”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