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四十五节 平贾的威力(第一更)-《我要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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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旁边必定站着一位拿着纸笔,沉默不语的记载着言行的御史。

    这几乎断绝任何人行贿和收买的可能性——没有那个傻瓜敢当着御史的面行贿,那跟把自己的脑袋放到断台头差不多!

    前两年,这些御史和廷尉的官僚们,可是联手掀翻了整个齐鲁的官僚,上千颗人头落地,数以百计的官僚士绅家族灰飞烟灭。

    这参合城外,就有着几十户被流放到此的可怜家庭。

    并没有人愿意去城外种田。

    但与这些商人不同。

    杨可非常享受他现在的生活。

    每天他都能看到自己的进步——收的税,越来越多。

    而这些税款,会成为他最好的政绩,帮助他爬到最高的巅峰。

    小心的别了一下自己衣襟上佩戴的勋章,杨可无比自豪的挺起胸膛,这是天子钦赐的勋章,名为‘良吏勋章’,只发放给廷尉、御史以及主爵都尉和绣衣卫中最出色的中低级官员。

    获得此勋章的人,直接被登记到兰台的‘储备’文档之中。

    这储备,顾名思义,就是未来储君的大臣的意思,更是,最优先提拔的名单。

    整个汉室官僚系统中,杨可所知,得此勋章者不过二十人。

    作为帝国的二十分之一,杨可有着自己的骄傲和抱负。

    他希望,自己能爬到越高越好。

    而在汉室,一个寒门出身的人,想要爬上去,唯一的办法,就是政绩。

    不管是杀人还是收税或者开疆拓土,有政绩就一定能升上去!

    “吾这个月已经收了五百万钱的税款了……”杨可在心里盘算着。

    五百万钱,相当于汉室关中一个大县一年的田税和贱更钱的总和,相当于去年汉室盐铁收入的五百分之一。

    但这只是他一个月收的税款而已!

    这让他的心里面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但……

    这还不够!

    “还不够出色!”杨可在心里想着:“我听说,马邑的同僚,已经收了六百万的税款了!我不能被他抛下,一定要收更多税款!”

    而要多收税,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平贾们把商品价格提上去。

    可是,这些平贾本身就是商人,而且是当地商人自己选出来的与官府交涉的代表。

    想要他们提价,谈何容易?

    过去每一天与他们商议物价标准,都是跟打仗一样,分文必争!

    想到这里,杨可就牙咬咬的看了一眼站在城市市坊中的那些平贾们。

    杨可此刻真希望天子不要给这些家伙太大权力!

    但现实就是,如今汉室的商品税收基准,是由官府和平贾们共同制定的。

    前者依法制定税率,后者依法核定价格。

    这是黄老学派主张的社会模式。

    更是得到了天子批准的《平律》的支持和保护。

    平律之中有一条,甚至专门指出:有司以平贾定其物之上、中、下之贾(价),各用其为市平,勿拘它所。

    意思就是市籍与商人的贸易商品,必须由平贾核定,然后作为指导价格。

    更有律令指出:高于平贾价格,是故贵,低于平贾价格是过平。

    无论故贵还是过平,倘若是民间交易,若无举报,则不过问,但若举报则必过问。

    另外,官府必须严格遵守平贾的价格。

    不然,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这个政策和法律,让杨可感觉有些窒息。

    但偏偏还没有任何办法。

    这就是制度。

    而且,他还不敢玩花样,原因很简单,如今的平贾制度,已经随着平律的执行,深入汉室的方方面面。

    譬如说,修道路和水利。

    参与工程的民间工人的薪水,由平贾来核定,然后官府支付。

    假如官府拒绝支付,那这个百姓就自动视为每工作一个月,抵消半年徭役。

    不要以为《平律》这部法律颁布不久,没有威力。

    事实上,平律执行以来,已经有三位列侯,四位两千石和数十位官员倒在了平律上面。

    譬如,距离参合城不远的梁合候任武千就因为平律而跪了,他因为坐‘卖马一匹贾钱十五万,过平,臧五百,免’一个食邑千户的列侯,因此垮台。

    而其原因,仅仅是因为卖一匹马卖了十五万,超过平贾价格五百钱……

    虽然,这与高层的政治斗争也有关系。

    但,却也是平律的威力在发挥作用。

    堂堂列侯,因为过平超过五百钱就载了。

    杨可确信,倘若自己乱收费,恐怕用不了半个月就有来自长安的使者,来调查他,任何他会被抓起来,送去廷尉大牢,这辈子都别想出来!

    想到这里,年轻的杨可就叹了口气:“陛下也太过于倾向商贾了……这商贾那么有钱,多收点很正常啊……”

    但,法律就是法律。

    杨可不敢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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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本章所述之有关平贾制度的案例和例子,都来源于史实。

    也就是说在没有平律的汉室,类似的情况依然存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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