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三节 立法精神-《我要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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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戚们听着这段杀气腾腾的话,纷纷将脖子一缩。感觉背上凉梭梭的。

    但刘彻说的没有错!

    汉室至目前为止,律法精神就是四个字“刑无等级!”

    通俗的说是就是,犯了法,庶民要挨鞭子的话。列侯也得同样抽一顿。

    虽然在实践中,这是几乎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

    然而,这却是白纸黑字,写在汉律之中的条文。

    而且,曾经被实践过。

    倒霉蛋之一就是刘彻所说的那位河阳候。

    太宗孝文皇帝四年,河阳候陈信。因为‘坐不偿人责过六月’被依法一撸到底。

    什么叫做‘坐不偿人责过六月’?

    以后世的法律来说就是——违反合同的规定,拖欠他人借款本息长达六个月。

    这个事情,恐怕是全世界范围内的第一个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民事合同纠纷。

    在这个案件中,西汉王朝充分的体现了后世公知们所说的‘契约精神’,且严格保护债权人利益。

    并且由皇帝亲自做出最严格的裁决——违反了契约,故意、恶意拖欠他人钱款的河阳候,这个食邑两千户的列侯,从此烟消云散,消失在汉室政坛上。

    而且类似的情况,不止是发生过一次。

    在历史上,小猪朝时,小猪的表哥,周阳候田彭祖,就‘坐当枳候宅而不与’被一撸到底。

    所谓‘坐当枳候宅而不与’,意思就是把宅邸当给别人,却又不给,耍无赖。

    堂堂外戚,万户列侯,尚且如此。

    其他人怎敢继续仪仗权势,胡作非为?

    所以,汉代历史上的许多奇怪的事情,就都有了解释。

    譬如,子钱家们居然敢明目张胆的放贷给列侯,还能十倍本息得偿。

    但可惜,儒家上台后,一切都变了。

    德主刑辅,春秋决狱,法律开始变得袒护有权有势的贵族官员。

    泥腿子们失去了公平与正义。

    以至于连后来有人哀叹:王侯贵戚豪富,尤多有之。假举骄奢,以作淫侈,高负千万,不肯偿责。小民守门号哭啼呼,曾无怵惕惭怍哀矜之意。(注)

    但一切都已经然并卵,律法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但在此时,汉律依然是那个刘邦下令,命令萧何在秦律和约法三章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法律。

    它虽然偏向贵族官宦,但却偏的不是太厉害,最起码,还坚持着战国以来最基本的立法精神,即:刑无等级,而法无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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