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节 民族融合-《我要做皇帝》
第(2/3)页
一场轰轰烈烈的‘认祖归宗’运动拉开了帷幕。
譬如,沧海君南宫信,就在新化令的‘提醒’下,忽然发现,原来自己的祖先是少昊,他是正宗的青阳氏!
为了正本归原,沧海君决定上书朝廷,请求该宗,回复本来姓氏。
沧海君深深的觉得,自己的祖先少昊,功绩伟大,神圣无比,作为子孙,他渺小的就跟蝼蚁一样,所以青阳氏的本宗,他惭愧难当,不敢用之,但为了避免死后,没有颜面去见地下的祖先。
所以他恳求天子准许他改姓为金姓。
少昊是皇娥,遇启明星而诞的神帝嘛,而启明星,又称为金星,改金姓,也算认祖归宗。
然后,这货还请求,明年入朝之时,天子准许他前往少昊帝之陵,鲁地曲阜的云阳山祭拜先祖之灵,奉上三牲血食。
甚至,沧海君的府邸大门口,据说都特意摆上了两只石刻凤鸟,作为镇宅神兽。
其主厅客室,也俱都以凤鸟为尊。
原先的老虎皮和豹皮什么的,都清理卖给了汉室的商人……
现在,在这场轰轰烈烈的认祖归宗运动中。
濊人,从上到下,都瞬间完成了给自己取个汉姓汉名的任务(当然,仅限贵族,最起码也是酋长一级)。
一时间,什么张氏、费氏、赵氏什么的如雨后春笋,纷纷冒了出来。
霍平君的父亲和其他濊人小部落的酋长们,因为太穷,地位太低,请不起中国来的知识分子给自己考据一个威名显赫的祖先。
于是。只好以濊人的部族名为姓氏,称为霍姓。
于是,一夜之间,张未央的妻子。就有了一个标准的汉地小娘的闺名:平君。
对于这些变化,张未央其实也没有什么太深的感触。
只是感觉,自己的丈人,最近常常往自己家里,两个小舅子成天缠着他学汉话。甚至想让他教他们写汉字。
这让张未央有些措手不及。
但看着一脸崇拜着自己,深信自己无所不能,无所不会,是个大英雄的细君。
张未央一咬牙,将自己兄长送给自己的两匹布帛拿了出来,作为拜师礼,送给了一位据说识字的长者,拜在人家门下开蒙。
开始一笔一画的从头读书。
好在如今,地里的活不多,主要是开荒和整地。他每天都能空出半天时间去学习。
学完了之后,再回家教小舅子们。
虽然,张未央学到的东西,少的可怜。
但小舅子跟细君纷纷表示:姐夫(夫君)太厉害了!居然会写字!
这让张未央内心深处悄悄的膨胀起来。
妻子的崇拜,成为了他学习的动力和工作的热情。
而在霍平君眼中,自己的丈夫,确是无所不能的。
犹记得当初在村子里,她第一眼就看中了这个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的汉人男子,一颗芳心瞬间被其占据。于是,她大胆的,毫无顾忌的将自己头上的鲜花取下来,戴在他的头上。
而成亲后。丈夫的优点,越来越多,展现在她面前的能力,也越来越多。
他会做木工,几块部落里只能拿来垫墙脚的木头,到了他手里。立刻就能化腐朽为神奇,变成各种各样的实用工具。
他还非常勇敢,无论是去渔海捕鱼,还是去山中打猎,总能带回丰盛的猎物。
家中的墙壁上,挂满他猎获的战利品的皮毛。
更重要的是,他非常体贴,非常温柔,不似部族中的那些男子,粗鲁不堪,对自己呢,几乎是宠爱无比。
另外,他还有一个在新化城里服役的大兄。
每月都能从其大兄那里,拿回各种各样,让霍平君全家都瞠目结舌的新奇物品。
譬如说,轻便温暖的布料、精美耐用的器皿,以及坚固耐用的农具和强劲的弓箭。
对霍平君这样的濊人小娘来说,真是得夫如此,妇复何求!
自然是满眼都是崇拜和敬仰。
甚至就连霍平君的两个妹妹,也都是一脸爱慕和崇拜的看着自己的姐夫。(虽然她们一个才十三岁,另外更是只有十一岁……)。
而霍平君对此,乐见其成。
濊人虽然不知道什么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但,一个强大的男子,在濊人部族里,本来就是可以无条件的占有最多女子的。
与其让妹妹们嫁给那些浑身臭气,粗鄙狂躁、愚昧无知、目光短浅的本族男人,还不如跟着自己一起享福!
看着自家细君直勾勾的毫不顾忌的崇拜眼神。
张未央的胸膛,不由自主的更加挺高一些。
他看着自己的细君,豪气干云的道:“等以后咱们日子好起来了,我带你回中国看看,你就知道,中国之富强,究竟是如何了!”
当然,在他心里,更多的却是要衣锦还乡,在家乡父老面前显摆显摆。
如今的张未央,已经确信,自己的将来生活,将越来越好。
等明年开春,播下种子,只要用心耕作,用不了几年,他就能过上小康生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