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节 中央集权(1)-《我要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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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百多个职位,足够晁错将之拿来树立自己的威信了。
刘彻挥挥手,继续下一个议题。
移民是远期规划,即使在朝议上通过,然后下诏,组织起第一批移民,估计也要等到今年夏天才会成行。
这事情暂时来说,还不需要详细的讨论。
但有一个问题,刘彻却必须现在就与两位重臣取得一致意见。
这个问题就是杀人的问题!
现在已经进入了冬天,杀人的季节已经来临。
汉室与隋唐之后的王朝不同,甚至与东汉都不同。
汉室的律法赋予了地方郡守处决犯人的权力。
在汉室,多数死刑犯,不需要上报天子,地方官自己就可以杀了。
更麻烦的是,汉律规定,地方官在刑讯犯人的时候,除了太宗皇帝已经明令废除的肉刑外,其他刑罚,都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
一般来说,地方官鞭笞犯人,甚至将犯人鞭笞致死致残,这些都不是事。
当年,绛候周勃进了廷尉大牢,几乎就被折磨掉了半条命。
历史上的韩安国也有死灰复燃的故事留下。
这些两千石甚至万石的顶级贵族官僚,尚且被狱卒弄得欲仙欲死,何况平民百姓?
史记上王温舒就曾感慨:要是冬天再长一点就好了。
义纵也曾干过杀人杀到全郡上下人人胆寒,郡中豪强的血流的连河水都染红了的地步。
更麻烦的是,汉室的地方郡守,是将杀人视作政绩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种冤假错案,自然就免不了。
可是作为皇帝,刘彻却不能让这些家伙乱杀人。
而且,中央集权的一个特征,就是皇帝拥有死刑的复核权。
所谓生杀予夺,尽操于天子之手。
像现在这样,地方官自己就可以决定杀人,这对刘彻来说,太不科学了。
而且也不利于汉室中央政权的威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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